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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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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数额,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的公积金管理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数额标准。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公积金贷款能贷的额度如下:1、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2、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60%;3、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一、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2、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5、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如下:1、借款申请人持本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到管理处贷款专柜进行贷款资格的初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2、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到约定评估机构办理房产评估手续,同时还要到房产部门登记办理网签手续;3、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以及其配偶、卖方持贷款所需材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专柜办理贷款手续;4、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卖方本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5、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借款人缴纳相关税费后,中心工作人员到房产登记部门领取《房地产他项权证》,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总之,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首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精装修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60%;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借款人购买的需要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其中:(一)按贷款范围:1、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2、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金额及购房合同总价的80%。3、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二)按担保方式:1、以《不动产权证书》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价值的70%。2、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3、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1种观点: 1、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能够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按时足额缴存证明;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3、具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有效手续,自有资金或购房资金不低于20%的;4、提供具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行为和方式的;5、符合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的。一、公积金转移的好处:1、更加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2、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间短,效率高。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通过平台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并尽快将转移的结果通知职工。3、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二、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条件: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核实是否符合条件;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数额,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的公积金管理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数额标准。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1种观点: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跟卡里余额有关系。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贷款基本条件: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7、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的具体数额,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当地的公积金管理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数额标准。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批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3种观点: 太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个人缴存额、房屋评估价值和借款人信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最高可达300万元。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通常基于多个因素,包括个人缴存额、房屋评估价值、借款人信用情况等。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在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至20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取决于上述多个因素,并根据太原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测算。首先,根据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额确定可贷资金数额。太原市规定,缴存职工可从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除账户余额外的80%作为贷款本金。其次,根据房屋评估价值确定最高可贷款额度。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价值越高,最高可贷款额度也就越高。最后,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确定具体的贷款金额。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也有相应规定。具体而言,贷款期限为1年至20年,贷款利率根据重要利率浮动调整,目前最低利率为3.25%。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包括:1、缴存职工和其配偶必须为太原市户籍或连续缴存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满2年;2、借款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其他房产可以提供抵押;3、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良好;4、符合太原市规定的其他条件。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通常由个人缴存额、房屋评估价值和借款人信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最高可达30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太原市的相关规定,如缴存职工要求、配偶要求、抵押要求等。法律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风险进行了相应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缴存额、缴存时间、贷款用途、抵押品价值、借款人信用等多种因素确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风险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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