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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传唤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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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强制传唤的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3种观点: 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1种观点: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强制传唤的要求,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3种观点: 传唤不属于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1种观点: 一、强制传唤是什么意思1、强制传唤,是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二、传唤证和传唤通知书有什么区别1、传唤证是治安案件中的传唤违法嫌疑人用的,传唤不到的可以强制传唤(就是可以适用手铐)。传唤证是派出所所长审批就可以开具。2、传唤通知书是刑事案件中传唤犯罪嫌疑人用的。传唤不到,可能会被拘留、逮捕、上网通缉。传唤通知书要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3、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传唤一般分为治安传唤和司法传唤,而被派出所传唤一般是指治安传唤。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3种观点: 传唤意味着存在犯罪嫌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拓展资料: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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