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大误解合同类型如下: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的合同;2、对合同当事人身份的误解的合同;3、对合同标的物的误解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3种观点: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成立要件有: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无效:1、合同当事人没有缔约能力;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请知规定;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4、合同意思表示虚假;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