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是可以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你个人所交的那部分,社保是可以累积缴纳年限的,现在也可以异地流转,如无必要,还是不要清理结算的好,要不你以前所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以后再缴纳就是重新开始。个人社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2、参保人因故死亡,3、参保人出国定居,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5、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社保的钱能取出来吗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具体如下: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社保金可以取出来吗一、国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取养老金:1、缴费本人死亡;2、已达退休年龄男满60岁女满50岁;3、缴费本人移民。二、医疗保险提取条件:1、参保人员退休前出境定居的;2、参保人公职调动的;3、非广州户籍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并已办理养老、医保关系转出手续的;4、参保人员死亡的;提取流程:参保人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且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的,申办人携有关资料到市办理。三、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保养老金可以取出来吗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是可以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你个人所交的那部分,社保是可以累积缴纳年限的,现在也可以异地流转,如无必要,还是不要清理结算的好,要不你以前所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以后再缴纳就是重新开始。五险能取出来吗五险中只有在养老保险达到一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取出来,其余险种主要用作保障,是无法提取出来的。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要等退休(或死亡)后才能领取个人缴存且扣除已领取的部分,否则只能转移或封存,不会退还给个人手里。2.医疗保险:而医疗保险的话,一般会有一张医保卡,可以用来刷卡看病买药,但不能办理存、取款业务。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要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即可在失业期间,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4.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有在特定情况出现时才有效,所以是无法取出来的。社保里面的钱怎么取出来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具体如下: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优化本市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的通知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部分的社保是可以取出来的,单位交的社保在统筹基金里面,是不能取出来的。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第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第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