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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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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行政传唤的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2种观点: 传唤意味着存在犯罪嫌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拓展资料: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传唤方式: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 经人民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行政传唤的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2种观点: 传唤意味着存在犯罪嫌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拓展资料: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传唤方式: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 经人民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行政传唤的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2种观点: 传唤意味着存在犯罪嫌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拓展资料: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传唤方式: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 经人民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行政传唤的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2种观点: 传唤意味着存在犯罪嫌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拓展资料: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传唤方式: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 经人民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行政传唤的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2种观点: 传唤意味着存在犯罪嫌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拓展资料: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传唤方式: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 经人民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行政传唤的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2种观点: 传唤意味着存在犯罪嫌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拓展资料: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传唤方式: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 经人民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行政传唤的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2种观点: 传唤意味着存在犯罪嫌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拓展资料: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传唤方式: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 经人民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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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种观点: 传唤意味着存在犯罪嫌疑。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类,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于需要询问的违法嫌疑人,经法定程序,可以传唤。公检法机关可以先传唤,被传唤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的,再改为拘传。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讯问室进行:(一)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二)对有严重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已送交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讯问。对于正在被执行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以及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可以在其执行场所进行讯问。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拓展资料:传唤的性质:1.不具有强制性;2.不属于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传唤方式:1、口头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指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采取强制的方法将其带到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3、传唤证传唤,也叫书面传唤,是机关常的传唤方式,即由执行人员将机关签发的《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并要求其到机关接受询(讯)问查证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 经人民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传唤只是调查的一种手段,目的是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讯问。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七条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经出示人民证,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单位违反行政管理规定,需要传唤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2种观点: 一、行政传唤时间有多长1、行政传唤时间一般的为八小时。案情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应及时询问查证,期间从到达时间开始。一次传唤讯问不超过十二小时;拘传的期限不超过十二小时解除传唤或行政处罚,不得连续传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时限及通知其家属】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第八十二条【传唤、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的适用条件和传唤的批准权限】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二、行政传唤时间不得超过多久对于行政传唤来讲,法律规定的一般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而要是情况复杂的话,允许最长达到24小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行政传唤的法律依据有: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派出所、县级以上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第四十六条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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