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3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鉴定材料有哪些1、交通事故鉴定材料具体如下:(1)人院记录(2)出院记录;(3)出院小结;(4)病历本;(5)疾病诊断证明书;(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7)交通事故认定书;(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9)伤残鉴定委托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人民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二、交通事故起诉流程是什么 1、可交告队同取马建让、 行我让、保险凭让复印件到 间向调取早位的基本情况;2、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3、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4、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5、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7、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8、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9、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10、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11、未达成调解的,合议庭合议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