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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仲裁干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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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除了可以通过和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端外,还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交通事故造成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第八十五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执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不能仲裁。交通事故应当由交警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可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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