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保险公司不认可怎么办1、保险公司对伤残鉴定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决定是否采纳鉴定。保险公司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或法律规定或者人民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可以重新鉴定。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 人民准许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人民依职权委托鉴定的,可以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人民在确定鉴定人后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事项、鉴定范围、鉴定目的和鉴定期限。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二、出车祸后怎么做伤残鉴定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需要。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需要保险公司指定,进入诉讼的话,可以向申请,由组织当事人随机选取鉴定机构。所以,遇到上述案件只要到有资质的机构鉴定就可以,但是一般是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机关申请伤残评定。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