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人父母可以享受军属优惠。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缓解随军家属的就业困难,经、批准,现对随军家属就业的有关税收通知如下: 一、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或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应按现行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免税。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按照民政局的规定来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人父母可以享受军属优惠。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缓解随军家属的就业困难,经、批准,现对随军家属就业的有关税收通知如下: 一、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或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应按现行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免税。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民服兵役是义务。纳税是企业的义务,子女去服兵役与企业是否减免税没有直接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和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3种观点: 父母开公司不会免税,退伍军人有税收优惠。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1种观点: 父母开公司不会免税,退伍军人有税收优惠。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这个的,只有服役的人退伍后有这个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军人父母可以享受军属优惠。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缓解随军家属的就业困难,经、批准,现对随军家属就业的有关税收通知如下: 一、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但税务部门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 主管税务机关在企业或个人享受免税期间,应按现行有关税收规定,对此类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凡不符合条件的,应取消其免税。 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没这个的,只有服役的人退伍后有这个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第2种观点: 父母开公司不会免税,退伍军人有税收优惠。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3种观点: 律师解析:没这个的,只有服役的人退伍后有这个优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