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显失公平的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在合同撤销前,该合同还是有效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所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合同;3、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且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5、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手续的完成。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