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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是从什么时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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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般情况下,房产继承权是从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之日起开始算起,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都属于公民在法律上的“死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视为接受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2种观点: 一、房屋遗产继承有效期是多久1、房屋遗产继承有效期是三年。房屋遗产继承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因此发生继承纠纷后,可以在三年内到起诉解决。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

第3种观点: 房产继承的时效为3年,具体情况如下:1、房产继承3年过诉讼时效,民法典规定,房屋继承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提起诉讼时,诉讼时效是3年,从起诉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2、举证期限。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举证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举证;在适用简易程序时,要求当事人须于收到举证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完成举证;3、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想人民书面申请;4、申请延期举证。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5、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当事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的,应依法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6、申请证据保全。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此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书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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