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捱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保捱科技网


1、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买房子可是购房者自己花了重金购买的,房子如果存在质量问题的话,相信大家都不愿意接受,这种情况是非常严重的,如果遇到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这样的房子谁还敢住呢?购房者如果在房屋交接的时候发现房子的承重墙、梁、柱等有裂痕,这种就属于主体质量问题,可以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无误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申请退房。

2、拿不到房产证

房产证对于房子而言,就像是我们的身份证一样,购房者除了要关注房屋的质量问题外,还应该注意房屋产权的问题,无法正常按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在购房过程中时有发生。如果购房者购买了房子却没有房产证,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子办理不了房产证是因为开发商或者是第三方不可控因素,这种情况下双方也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3、开发商延期交房

生活中其实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还是比较常见的,只不过有的购房者不把开发商延期交房当回事,总觉得不管开发商延不延期,只要我能接到房就可以了。其实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中就能看出开发商的一些问题,比如开发商是否资金不足,导致工程进度更不上。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被催促三个月后仍未交房的,购房者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4、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变更的问题在购买期房中比较常见,因为期房还没有修建好,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都是按照设计规划图购买的,如果交房的时候发现房屋的实际情况跟设计图不一样,并且购房者属于不知情的状态,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也是可以跟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过大

购买房子需要多少钱,是根据房子的单价和房子的面积来计算的,谁也不想自己花钱买的东西缺斤少两的。按照《解释》中第十四条的内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如果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注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相比缩水超过了3%,且双方没有对此问题约定好解决方法,购房者可申请退房并解除合同,出卖方则应无条件返还其已付房款及利息。

购房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1、没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购房者只是刚签了购房合同,还没有办理其他手续,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未办银行贷款

购房合同的作用有很多,除了预售登记会使用到之外,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也会使用到。如果购房者只是做完了预售登记,没有办理银行贷款,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已办理按揭贷款

如果购房者已经已经办理了银行贷款,也就是最麻烦的一种情况了,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

显示全文